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2024-10-14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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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正文
豫农机鉴〔2022〕1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见附件)要求,请我省各单位将需升级国四排放标准的省级试验鉴定获证产品“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日前邮寄至: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业务室,联系电话:0371-65917535,邮编:450008,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5号。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2年11月02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22-11-02
发布人 :信息管理员